陜西要求建筑工地進行“冬季防火”安全自查

發(fā)布時間:2013-12-21      新聞來源:西安新聞網-西安晚報

   

       臨近歲尾,陜西省建設工程施工任務繁重,加上冬季又是建筑施工工地火災等安全事故多發(fā)季節(jié),安全生產形勢異常嚴峻。昨日,省住建廳下發(fā)通知要求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(yè)立即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,有效防范并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(fā)生。

  明火須專人24小時值守

  今年12月16日17時許,由寶雞二建承建的西安三合國際城項目在施工到27層時,施工單位采用火爐對混凝土進行加熱保溫作業(yè),因作業(yè)人員擅自離開,火爐引發(fā)大火,后經消防人員全力撲救,于21時30分將其撲滅。此次事故雖未造成人員傷亡,但經濟損失巨大,再次給施工安全敲響了警鐘。

  日前,省住建廳已決定取消該工程的省級文明工地申報資格。同時強調,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建筑施工安全管理,著力提高一線人員的防火意識和救災應急反應能力,切實將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。

  昨起,我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施工企業(yè)將針對建筑施工現場冬季火災發(fā)生的規(guī)律和特點,有步驟、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。并要求施工現場采用火爐進行加熱保溫的,明火必須有專人24小時值守巡查,動火區(qū)值守人員擅離職守將受嚴厲處罰。

  按規(guī)定,施工易燃、易爆危險品庫房與在建工程間距不應小于15m,可燃材料堆放場地及其加工場地、固定動火作業(yè)場所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10m,其他臨時用房、臨時設施與在建工程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6m。

  工人宿舍禁明火取暖

  施工現場建筑物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,需設置臨時消防給水系統(tǒng),此系統(tǒng)的臨時用電系統(tǒng)應單獨設置;施工現場密目網應符合阻燃性能要求;嚴禁將在建工程(包括地下室)作為住宿場所,工人宿舍取暖設施應設專人管理,嚴禁明火取暖和亂拉、亂接電器,嚴防中毒窒息、火災和觸電事故發(fā)生。

  此次安全檢查采取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,對檢查發(fā)現的安全隱患將逐一登記,掛牌督辦,限期整改。凡建設工程施工工地,消防安全不達標的,一律依法責令停止施工;凡工地活動板房等臨時建筑不符合國家標準的,一律依法停止使用。檢查中發(fā)現的隱患,如遇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企業(yè),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(guī)對其從嚴處罰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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